广州:餐馆猪肉将有安全保证

 
     市工商局昨日宣布,从即日开始在全市推行《广州市分割肉销售凭据》制度,这对督促机团单位建立台账制度,规范用肉将起到关键作用。

  市工商局表示,餐饮服务、肉制品加工经营者和食堂购进用作生产(加工)原料的生猪产品,通称为分割肉。即日起,在广州市辖区内经营分割肉的,必须使用市工商局监制的《广州市分割肉销售凭据》。在市场外加工配送分割肉的经营者,应当于下月15日前,凭《营业执照》和分割肉加工场所的《动物防疫合格证》、《卫生许可证》,向市工商局申领电脑的“销售凭据”,并办理电脑联网出票手续。而市场内生猪产品经营者,则需凭《营业执照》向属地工商所申领手写版“销售凭据”。

  与此同时,从事餐饮服务、肉制品加工的经营者以及食堂采购分割肉,应当向供应者索取“销售凭据”,并保留3个月以备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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