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养殖业发展与新农村建设的关系,我们应把今年中央1号文件与去年中央1号文件联系起来,充分理解“统筹”的含义,充分履行“服务”的职责,统筹发展养殖业,服务建设新农村。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培育发达的养殖业。最近几年,破解“三农”难题探索出了一些新路子,但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矛盾依然突出,继续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任务非常艰巨。根据当地农民增收主要靠养殖的实际情况,今后,必须在培育发达的养殖业上动脑筋、想办法,要利用岳阳市的养殖资源优势、养殖加工优势、养殖经济优势,以及与养殖密切相关的饲料产业优势,推进养殖方式转变,实施养殖品牌战略,拓展养殖增收渠道。
统筹推进养殖小区建设,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能力
今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安排专项投入支持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建设试点”,“加强村庄规划和人居环境治理”,“引导和帮助农民切实解决住宅与畜禽圈合混杂问题”。与中央1号文件几乎同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对养殖小区的建设和管理作了非常明确的系统规定。
要依法做好养殖小区的统一规划国家支持建设养殖小区,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养殖。但建设养殖小区必须在生产场所、技术人员、防疫条件、无害化处理设施和申报批准等五个方面,符合养殖小区的具体要求。禁止在生活饮用水的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养区域建设养殖小区。
要依法加强养殖小区的防疫管理湖南省明文要求小区动物防疫实行“九统一”:即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建设施工,统一调种供种,统一畜禽免疫,统一消毒,统一疫情管理,统一治疗和用药,统一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统一粪污处理。同时,各养殖小区必须建立和完善疫情报告、检疫接种、免疫标识、治疗、消毒、无害化处理、传染病控制等动物防疫管理制度,并在相应的场所分别上墙明示,明确专人负责监督落实。
要依法履行养殖小区的社会服务主要内容是提高对养殖小区防疫工作特殊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养殖小区动物防疫的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严格审核养殖小区的动物防疫条件,对养殖小区实行封闭性管理,培训养殖小区从业人员。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相关文件规定和外地实践经验,结合本地实际,当前对养殖小区建设、管理和服务还要端正几个认识:
一是要变被动接受为主动拓展,实现要我抓养殖小区建设到我要抓养殖小区建设的思想转变。这是一个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大局问题,也是一个怎样把传统养殖引向现代养殖的选择问题。因此,思想观念转变得越快越好。
二是变养殖小区为新农村建设示范区的问题。现在有的地方已经出现矛盾。今后必须紧密与“村容整洁”、“村庄安全”、“一村一品”等发展规划协调一致,不能顾此失彼,造成养殖污染。
统筹建立养殖安全体系,提升养殖产品的竞争能力
养殖业的生态环境安全、资源种质安全、疫病防控安全等,是保障养殖产品质量安全的前提,也是保障国家生态环境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强力组织养殖资源养护行动坚持统筹协调,整体保护,因地制宜,务实开放,执法为民,共同参与的原则,处理好保护资源与社会经济发展,全面保护与重点保护,系统保护与特色保护,执法监督与履行义务,强化管理与维护权益,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的关系。尽可能减少资源的过度消耗,尽可能兼顾资源环境的综合效应,尽可能维护生产者的长远利益。位于岳阳城区1.3万亩的芭蕉湖在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维护自然界物质循环,净化城区环境,缓解温室效应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因此,既要依法养护好芭蕉湖的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又要充分发挥其多功能的作用
强力健全动物防疫长效机制去年的中央1号文件系统强调:“搞好动物防疫是确保畜牧健康的根本保障,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公共安全,要下决心增加投入,加强建设,完善制度,健全体系。”今年的中央1号文件又进一步提出:“要加强动物疫病特别是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突发疫情应急机制,加快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稳定基层兽医队伍。”根据中央连续两个1号文件的明确要求,建立健全动物防疫长效机制不但势在必行,而且要求非常严格,最基本的要求是必须保障防疫队伍稳定,防疫经费足额,应急机制到位,技术支撑先进,基础设施过硬。
统筹安排养殖科技创新,提升养殖持续发展能力
首先要加大养殖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在增加养殖科研投入,形成稳定的投入增长机制的基础上,加强畜牧水产领域的检测实验室建设,改善设施条件和装备水平,加快畜牧水产科研的高级人才培养。其次是加大畜禽水产良种良法推广力度。实施“畜禽水产良种工程”,扶持优质高产、节本增效的配套技术开发。第三是加快改革畜牧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的要求,各级财政在经费上保障公益性技术推广工作,将经营性服务分离出去,按市场化方式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