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涪陵,为“渝东南之门”,处长江、乌江交汇点,距重庆主城区100公里,是重庆主城区联结渝东20个区县的城乡经济走廊,属于“一圈”,有承接“两翼”的地理优势。总面积2941.46平方公里,2006年末全区户籍人口ll2.4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80.23万人,占71.3%;农民人均纯收入2854元,比全市平均水平低20元,相当于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7.4%。在“一圈”、“两翼”承接点上的涪陵,如何落实胡锦涛“3.14”讲话精神,发展现代农业,缩小城乡差别,实现区域和谐,从近3年的实践看,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有效途径。
一、基本状况
所谓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就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2004年5月,区委、区政府针对我区农民组织化程度低、农业规模经营水平低的实际,制定了《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意见》(即涪区委发[2004]20号),明确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战略意义、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工作路线和保障措施。在涪区委发[2004]20号文件精神指引下,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如雨后春笋,不断涌现。据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办公室统计,截止2007年9月,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90个,成员2.6万人,带动农户5.2万户,分别比3年前增加56个,增长164.7%;增加2.2万人,增长550%;增加2.5万户,增长92.6%(均不包括农资专业合作社和综合服务社)。
90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有以下特点:1、类型以专业协会为主。专业协会有58个,占64.5%,专业合作社有32个,占35.5%。2、经营以种植业为主。种植业类有57个,占63.3%,养殖业类有23个,占25.6%。3、牵头兴办以农民为主。农民牵头兴办的有49个,占54.4%,企业牵头兴办的有18个,占20.0%,农技推广机构牵头兴办的有9个,占10.0%。4、登记注册以民政部门为主。民政部门登记注册了45个,占50.0%,工商部门记注册了32个,占35.6%,5、成员以农民为主。农民成员有2.58万人,占99.2%。
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主要形式:
1、“龙头”领办型。如榨菜集团、正众茧丝绸、龙潭米业公司等龙头企业,为了发展原材料基地,或以资金,或以种子等生产资料,或以技术等加盟,吸收基地范围内的农户为成员,组成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其特点是专业性强,带动农户多,产品不愁销,效益有保证。
2、企业参与型。如江东生猪养殖场。由桂楼食品公司出资100万元,占70%股份,由26户农民以项目所用的23亩土地按当地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市场价折价入股,占28.5%股份,由22农户以现金1.5万元入股,占1.5%股份。这种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特点是,“合作”紧密,风险低,收益好。
3、能人带动型。有“全国惠农科普带头人”、“市劳模”、“区科技人才”李海林领办的南沱生猪协会、“市劳模”、“市农村杰出实用人才”、“区十大杰出青年”夏树山领办的大木蔬菜协会、“区十佳返乡创业明星”、“高级农民水产养殖技师”夏光文领办的致韩水产协会等,它们的特点是,先富带后富,合作共同富。
4、支部带动型。如水磨滩果品协会。特点是“支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支部书记任合作组织负责人,牌子挂在村委会。卷洞菌业协会为了发展壮大,在协会创建了党支部。
5、技术支持型。如堡子果品协会。特点是科研单位、技术部门长期支持。
6、政府主导型。如增福土鸡协会。特点是政府主导。增福乡政府发展“增福土鸡”,区政府认为可以带动附近乡镇,于是专门发文,要求支持土鸡协会,做大土鸡产业。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我区发展,已经显现出积极的效应。
一是促进了资源的集中。90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资产6500万元,其中净资产1900万元,负债1900万元,所有者权益4500万元。
二是促进了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提高。2007年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农户占10.8%,另外,带动农户占21.7%,分别比2003年高9和10个百分点。
三是促进了农业规模经营的发展。最近统计,全区农村土地流转14.3万亩,开展规模经营,其中粮食6.0万亩、蔬菜(青菜头)1.0万亩、果园1.0万亩、林业(花卉苗木)4.0万亩、水产0.6万亩、畜牧0.4万亩。农村种养专业大户2300户,经营土地10.7万亩,投资规模2.8亿元,预计今年产值3.9亿元,占农林牧渔业产值的15%,带动3.3万户实行规模经营。
四是促进了现代农业的发展。2004年以来,我区承担了农业部丰收计划项目——“无公害蔬菜综合生产技术示范推广”,面积2.8万亩;实施“无公害榨菜原料产业化”项目,建设原料基地1.2万亩。2005年,创建了全国第二批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生产示范基地县。2005年启动“无公害优质稻米生产基地”建设,该基地通过重庆市无公害水稻产地认定。龙潭米业协会的“春姑牌、龙贡牌”无公害大米和“龙潭牌”绿色大米获得认证。“乌江牌”和“辣妹子牌”榨菜获“中国名牌农产品”称号。目前,我区已通过市级以上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6个、绿色食品23个,有9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获得注册商标,包括“龙哥牌”、“丛林牌”、“鹅冠牌”、“阳山牌”、“川马牌”、“大木牌”等。
五是促进了农民增收速度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成员收入一般比其他农户高10—15%。今年,我区农民人平纯收入又有大幅增长,预计在9%以上。去年,我区农民人平纯收入比2003年的2153元增加701元,增长32.6%,年均增长9.9%,与2000—2003年的年均增长速度5.7%比,高4.2个百分点。
六是促进了农民素质的增强。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负责人成为高素质的新型农民,除了李海林、夏树山、夏光文,还有睦和果品专业合作社的刘家齐,是“市五届十大农民杰出青年”(2007年)、“区优秀共产党员”(2005年)、“区人大代表”(2007年)、“中共区委委员”(2007年)。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动下,涌现出了一大批新型农民,全区各类实用人才达10万人,其中获得技能培训2800人,获得农村经纪人培训2630人。
二、主要抓法
一是抓宣传、抓认识。组织考察团到农业部试点单位取经,请西南大学教授作报告,召开工作会议,加强舆论宣传。
二是抓政策、抓环境。本着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就是扶持农业和农民的思想,区委常委会讨论通过了涪区委发〔2004〕20号文件,明确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6个方面的扶持政策,即:放宽土地使用政策、建立多渠道投入机制、实行税费优惠、实施农产品畅通工程、放宽注册登记条件和人才扶持政策。
三是抓规划、抓引导。结合农业产业化经营、优势产业及其重点龙头企业的发展,结合“双十百万”工程的实施,结合无公害和绿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制定了《涪陵区2004-2008年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规划》,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
四是抓指导、抓规范。对过去建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进行规范。对具有合作组织雏形或具备合作组织发展条件的,引导尽快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注册登记。制定“333”规范,即:三会(成员大会或代表大会、理事会或董事会、监事会)、三制(岗位责任制度、民主议事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三簿(成员登记簿、会议记录簿、产品物资购销登记簿)。
五抓典型、抓示范。目前,有农业部示范组织1个:堡子果品协会。有市级示范组织7个:堡子果品协会、水磨滩果品协会、致韩水产协会、大木蔬菜协会、丛林南瓜协会、南沱生猪协会、睦和果品协会。还有一批区级示范组织。
三、基本经验
1、党委政府领导重视,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关键。发展农民合作组织,是农村的制度创新,是组织创新,是探索,需要改革的勇气,没有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不行。
2、从实际出发,既防止“谈合色变”,又防止“一哄而起”,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的科学的认识论。我们怕办不起来,但不能“一哄而起”,我们也不能因为50年代走过弯路而“谈合色变”。在具体工作中,一方面建立健全章程、制度和组织机构,规范内部管理,另一方面着眼于市场,着力于服务,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发挥其服务、维权和自律的职能。
3、咬定青山不放松,坚定不移培育骨干产业和特色农产品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需要有特色产业和较强的农业、农村生产力的支撑,必须有优势产业支撑。近几年来,我区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培育优势产业,取得了丰硕成果。2006年青菜头95.2万吨、蚕茧3703吨、苎麻1212吨,全市第一,蔬菜27.52万吨,列11位、水果5.55万吨,列10位、水产0.88万吨,列10位。今年预计,青菜头110万吨、苎麻3748吨,全市第一。2003年被评为中国果菜10强县(区)和中国农产品深加工10强县(区)。
4、大力培育龙头企业、培养农村经济人和农村能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就是需要“领头羊”。我区近年来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战略和农村人才工程,既培养了一批农村人才,又培育了一批龙头企业。目前,有各类农业产业化企业245个,其中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2户、市级重点企业(含百万工程龙头企业)13户。农村有了想发大财的能人,其他大量的不愿受穷的人就有了发展的希望!
5、激励是有效办法。一是荣誉。二是资金。从局系统已经安排50万元,其中上级30万元。农民是弱势群体,目前还不富裕,资金缺乏是最大的障碍。政府投入一定资金,帮助把农民合作组织建起来,达到投入一点资金,发展一个组织,带动一个产业,致富一方群众的目的。
四、主要问题
我区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是成功的,但是还必须正视存在的问题。从目前情况看,还有2个乡镇是“空白”,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特色不“特”、专业不“专”,加工和流通环节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很少,少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效益不好。
上述问题的根本原因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