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开端是进行养猪再生产所必须的。按规定从异地引种(繁殖用)都要报经上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批准,省外由省级审批,市外由市级审批。饲养种猪从事繁殖或者对外开展配种服务也需要向畜牧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当购买新种猪时,确保有自己的隔离检疫区。在种猪运到后的30天内,应采取以下措施:不应喂太多饲料,保证充足的清洁饮水;建议最好在种猪运到后的头7天,在料中添加广谱抗菌素,如泰乐菌素等;隔离区的饲养员使用各自的鞋、衣物和工具;如有可能,经两周的隔离后,若引进种猪表现健康,可在隔离区添加一些老母猪或老公猪,使新种猪接触到本场的微生物,从而对这些细菌或病毒产生特异性的抵抗力;有效隔离一般约5-6周,如果猪只健康,既可把新种猪引入本场猪群中。
有两点必须注意:一是不要经常变动引种的地方。因为每一个地方都有不同的细菌和病毒系统呈现隐性或亚临床症状,四处滥引种必然会导致集中这些系统,造成本场形成更复杂、更易爆发疫病的猪群,如果经常从同一个地方引种,经过一段时间后,两个地方的微生物比较相似,那么引种的风险也就很小。二是切忌一引种回来就注射疫苗。刚引进的猪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产生了一定的应激,会导致免疫失败,甚至会造成疫病的发生。故一般在隔离的第三周开始就可以注射如猪瘟、口蹄疫、蓝耳病等疫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