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生猪产销走势分析与对策

一、生猪产销状况及特点  今年上半年,我省生猪生产受去年以来价格长期低迷的影响,出栏量和产肉量虽然保持了增长,但存栏量在下降。初步统计,全省出栏生猪1200.1万头,产肉93.74万吨,同比增长3.2%和2.6%。生猪存栏2049.72万头,同比下降2%,能繁母猪135.93万头,同比下降8.57%。母猪占生猪存栏总量的6.63%,略低于正常水平。  上半年生猪产销出现了几个主要特点:一是市场供过于求,养猪严重亏损。前几年受养猪高效益的驱动,生猪发展过快,而消费水平没有相应提高。同时禽肉、禽旦、鱼等价格比猪肉低,消费者选择余地大,猪肉消费受到影响。此外,我省肉猪市场价格高于兄弟省,因而大量外省猪入粤冲击,造成市场供过于求。二是在推行生猪定点屠宰过程中,出现“一把刀”的垄断经营,定点也过于集中,不利于生产和流通,加剧了卖猪难,挫伤了养猪积极性。三是鲜猪肉分区域对口供应,形成了区域性垄断经营,限制了生产和流通。四是税费过高,损害了生产者利益。目前全省各地征收生猪税费项目和标准不一,每头猪承担税费高的达170多元(含购批差),低的也有40多元,多数在100元左右,如此高的税费负担,加剧了养猪亏损程度,损害了养猪户的利益。  二、生猪产销走势分析  展望下半年,笔者认为生猪产销形势仍然不容乐观,肉猪价格虽然有所回升,但升幅不会太大,肉猪价格仍然会在成本价或成本价下运行。从总体来看,下半年产销形势将好于上半年,生产有望出现转机。但生猪市场将会长期存在外省肉猪入粤冲击的局面,同时高度集中屠宰,甚至垄断经营的做法,短期内也难以扭转,但发展我省生猪生产的有利因素也很多,主要有:一是全省建立的高档次原种猪场,一、二级种猪场共57家,这些种猪场虽然在市场波动中运作艰难,但都能把档次高、品质优的种猪群体保存下来,从而保持了生产的基础。二是饲料供应充足,价格稳中有降,对生产十分有利。三是各级党委、政府对生猪生产仍然十分重视,原出台的扶持生猪生产、推动生猪品改的优惠政策和措施继续实施,对生产将是有力的促进。四是规模化养猪在增加,全省现有50头以上规模猪场4.97万个,其中万头以上的114个,这些规模养猪场的发展,推动了生猪品种的改良,使全省瘦肉型猪的比例迅速提高到40%。五是多数养猪户,特别是规模化养猪场(户)心态仍然较平稳。  三、促进生猪生产的对策  为了适应生猪产销形势的变化,保护生产的发展,各级政府应高度重视生猪生产,树立“放水养鱼”的指导思想,从观念上、政策上、资金上继续给予必要的扶持和投入,生产者应把工作重点放在提高质量档次和增加效益上,为此建议采取如下对策或措施。  1.严格控制新上马的肉猪项目和种猪项目的审批。政府计划部门在审批新上马肉猪项目时,应征求畜牧主管部门意见,共同把好肉猪项目的立项审批,防止盲目上马。畜牧主管部门应加大力度贯彻种畜禽管理法规,把好种猪项目审批关,严格控制生产规模。  2.提高质量档次,增强市场竞争力。在我省出栏肉猪中,瘦肉型猪仅占40%,因而品改潜力很大。近期肉猪市场波动中,瘦肉型猪比普通肉猪亏损要轻。目前我省普通肉猪仍占60%,因此,要抓住当前生猪生产处于低谷期的时机,推动生猪品改工作,淘汰劣质公、母猪,增养优质公、母猪,加快三元杂交改良步伐,提高瘦肉型猪比例和猪肉产品质量。  3.养猪企业应积极发掘生产潜力,加强饲养管理和经营管理,提高生产水平和劳动生产率,千方百计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4.规范税费征收,保护生产者利益。鉴于全省各地生猪税费征收项目和标准不一,出现乱收费和高收费情况,省有关部门根据省政府领导的批示,联合调查并制定了一个全省统一税费项目和标准的规定,将由省政府颁发,有望近期出台,各地应按照这个规定,规范税费征收,保护生产者利益。  5.切实抓好生猪流通工作,理顺生猪流通体制。在执行国务院“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统一纳税、分散经营”的十六字方针前提下,切实放开生猪经营,多渠道流通,以合理布点,方便群众为原则。同时应按产业化经营要求,对年出栏肉猪1万头以上的养猪企业,按省有关规定优先批准开设屠宰场,经营自产肉猪,减少中间环节,推动养猪产业化经营的发展。对县以下的小型屠场应取消批发商这一中间环节,允许持有肉品经营执照的零售商收购生猪委托屠场代宰直接供应市场。要纠正对鲜猪肉分区域对口供应的错误做法。凡经营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统一纳税的合法猪肉产品,应允许跨地区流通。通过平等竞争,拓展和搞活生猪流通市场,有利于促进生猪生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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