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谷县永平镇在实施基层农技推广示范县项目中,为切实做好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有效地预防动物疫病的发生,保障养殖生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特采取以下措施防治生猪疫病。
1.预防为主,防重于治。坚决贯彻“预防为主、防重于治”的方针,彻底转变过去多数养殖户防疫意识差,存在着“只治不防”的错误思想观念。按免疫程序实施各阶段的防疫注射,每年都开展春、秋两防免疫注射,双月龄以上生猪必须免疫注射w病、蓝耳病、猪瘟疫苗,免疫密度需达到应免数的100%,并适时做好疫病监测工作,一旦发现应及时采取无害化处理措施。
2、坚持自繁自养的原则。严禁购买不合格的肉品食用;严禁到疫区购猪,需要外地购买时首先了解当地疫情情况,买回的猪必须要在隔离圈饲养观察半月以上,确认无病后才能合群并圈饲养。
3、认真做好猪厩环境卫生清洁和消毒工作。猪舍、饲养场地、用具、饲槽、产床等需每天清扫、洗刷,每周至少消毒1次,用消毒威、菌毒杀等消毒液喷洒,同时做好灭鼠灭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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