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2011年,国家给内蒙古自治区共安排了禁牧和草畜平衡任务10.2亿亩,国家总投资40.4亿元,自治区政府配套资金10亿元,全力推进补奖政策的落实。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农牧业厅厅长郭健用一组数据解读了这一农牧民期盼的好政策:“我区共有146万户、534万人享受到国家草原生态补奖政策,截至今年2月底,已有132万户农牧民开始领取补奖资金,剩余资金要在3月底以前全部发放到农牧民手中。对生态严重恶化且丧失基本生活条件的地区,我们有序开展了牧民转移安置试点工作,去年,共安排5000人的转移安置试点,每人补贴8万元。” 郭健希望媒体准确理解禁牧的含义。他说,我区实施的禁牧是“阶段性禁牧”,是以年为单位,以5年为一个周期,阶段性地对草牧场实行禁止放牧利用的措施,而不是永久性禁牧。阶段性禁牧期满后,如果草场没有达到可利用的程度,还要继续实施阶段性禁牧保护;如果达到可利用的程度,由农牧民按照草畜平衡的原则进行合理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