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畜产业:退耕还林后农民增收新亮点---陕西省子长县开发草畜产业调查
子长县位于延安市北部,是民族英雄谢子长将军的故乡。土地革命后期曾为中共中央所在地,建国后定为革命老根据地之一,素有陕西“将军县”之美誉。
该县总面积2405平方公里,设8镇5乡,人口23.89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8.72万人。境内土地广阔、资源富饶,主要有煤炭、石油、铁矿石等十余种,是全国重点采煤“百县”之一,也是首家“中国洋芋之乡”和全省优质桑蚕、酥梨基地县。县内钟山石窟、瓦窑堡革命旧址系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子长烈士纪念馆系全国烈士重点建筑物保护单位。2005年,子长县被评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并被列为全国第一批“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89个试点县之一。
改革开放后,特别是“十五”以来,县委、县政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统筹发展,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确立建设小康社会与构建和谐社会“三步走”规划及减少农民,增加农民收入、财政收入,推进农业产业化、推进工业化和推进城镇化的“一减二增三推进”经济发展战略,突出发展主题,大力调整结构,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得到长足发展。2005年,GDP达到157420万元,较上年增长14.8%,财政收入达41986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25555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948元,比“九五”末期净增729元,年均增加近146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5398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25558万元,比上年增加14.2%。
该县在发展油煤主导产业的同时,以科技创新为先导,大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以工业反哺农业,促进草畜业、薯业、梨果、棚栽及桑蚕等产业的迅速壮大,促使草畜业成为子长县农民致富奔小康又一主导产业。2005年该县畜牧业总产值达12885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29.8%,农村人均牧业纯收入548元,占农村人均纯收入的28.1%,草畜业的主导地位已开始凸显。
转变传统观念
发展草畜产业
草畜业是子长县的一项传统产业,群众素有养畜的习惯。但受“养牛为种田、养鸡为换盐、养猪为过年”的落后观念影响,该项产业长期处于低水平发展状态。随着西部大开发和退耕还林(草)政策的贯彻实施,子长县委、县政府坚持以人为本,立足本地,面向市场,紧抓历史机遇,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积极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将草畜业确定为退耕还林后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一项主导产业来抓。确立“立草为业打基础,舍饲养畜求突破,科技示范促发展,服务体系作保障”的发展思路,并按照“大户带动、小区发展、农民投资、以奖代补”的运行机制,改变过去依靠行政推动为现在的优惠政策扶持激励和典型示范辐射带动,促进草畜产业在较短时间内能快速发展。
县长杨继武告诉记者,饲草饲料是发展畜牧业的前提和基础。子长县在以工业反哺农业的同时,将人工种草、饲草饲料建设作为推进草畜产业专业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首要环节来抓。首先,扩大种草规模。结合退耕还林(草)工程建设,按照1只羊1亩草、1头牛5亩草的配套标准,坚持林草套种,以林立草,以草养林。采取乡镇书记、乡镇长、主管副乡镇长、畜牧兽医站站长抓点示范,政府补助(退耕种草每亩补助20元,林草套种每亩补助10元)的措施,鼓励农民多种优质牧草;其次,强化草场管理。为使草场持续有效利用,县委、县政府根据《草原法》,制定出台了《封山禁牧舍饲养畜》、《草地保护办法》等政策措施,组建了县、乡、村三级草场管理机构,夯实了各级管护责任,规范了草场的保护和利用;第三,加大对饲草饲料的收贮利用。为鼓励养殖农户收贮利用好饲草饲料,县上采取现金补贴的办法,先后投入100多万元,帮助农户购置饲草加工机械400多台,有力地促进了全县饲草的加工利用。
截至目前,全县以苜蓿为主的人工种草保留面积达到40万亩,其中退耕还草30万亩,草场改良及林草套种10万亩,年产草72万吨,产作物秸秆26万吨,形成了规模较大、稳定的饲草饲料资源,载畜量达到52万个羊单位。全县有265个行政村28520户发展了人工种草,其中2000亩以上种草村达到68个,1000亩以上种草村达到89个,建成了涧峪岔镇、南沟岔镇、李家岔镇、余家坪乡四个集中连片的万亩草产业带,为壮大草畜业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政策激励带动
向规模要效益
大户带动是促进草畜业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最直接、最有效的办法。子长县把草畜业确定为覆盖全县的农业主导产业后,相继出台了《子长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的决定》、《子长县发展草畜业扶持奖励办法》和
《子长县发展草畜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实行以奖代扶、大户带动、小区发展、农民投资、政府奖励的办法,对拟发展的大户按照申报、论证、考察、审批、签约等程序实行,并实行项目管理。
记者在调查采访中了解到,发展草畜业的具体奖励办法是:养羊规模在50只以上,每只奖励100元,在100只以上,每只奖励150元;养猪规模在100头以上,每头奖励50元,在200头以上,每头奖励100元;养牛规模在10头以上,每头奖励800元;奶牛10头以上,每头奖励2000元;养鸡规模在2000只以上,每只奖励2元,在5000只以上,每只奖励4元。这些扶持奖励政策大大调动了农民的养殖积极性,加速了草畜业的发展进程。
据常务副县长吴聪聪介绍,涧峪岔镇壕子土焉养羊专业村,1999年国家实施退耕还林以来,该村党支部、村委会从实际出发,以退耕还林(草)为契机,积极引导群众调整产业结构,开展种草养畜,把发展草畜业作为增加农民收入的支柱产业来抓,通过几年的努力,全村累计退耕还林3332亩。形成了布局合理,搭配科学、稳定的草场面积4000余亩,户均40亩。2004年在县政府《关于扶持草畜业奖励办法》的鼓励下,在县乡畜牧部门的技术指导下,发展规模化养羊户16户,带动全村发展养羊业,其中10只以上养羊户76户,50只以上14户,100只以上2户,占总农户的85%,并新修标准化羊舍2250平方米。2004年底全村羊子存栏3450只,出栏1280只,户均30只,人均7只。全村养羊纯收入41.8万元,人均800元,占全年人均收入的44.6%。养羊户吴新爱、吴光荣纯收入达万元以上。
他介绍说,2005年,县、镇党委、政府将该村确立为全县白绒山羊养殖示范户,大规模发展羊子养殖业,并结合实际,全面推行品种主导,秸秆粉碎、配方饲喂的生产技术,在饲喂方式上实行重大改革。秋季动员群众收贮青干草3000多吨,并每户配干草打粉机一台,全面实行干粉饲喂,彻底改变过去长草、绿草饲喂的陋习。全村新增养羊户37户,其中200只以上4户,100只以上8户,50只以上25户,养殖大户已增加到53户,全村羊子存栏达到7000只以上,人均15只,户均羊子60只以上,仅羊子养殖一项,人均纯收入突破1200元。
舍饲养羊成为农民竞相发展的主导产业,封山禁牧成为转变畜牧业方式和改变生态环境的“双赢”选择。
目前,全县已发展各类养殖大户856户。其中100头以上的养猪户151户,50只以上的养羊户518户,10头以上养牛户173户,2000只以上养鸡户14户。新修羊舍8.89万平方米,牛舍2.11万平方米,标准化猪舍5.4万平方米。羊子存栏13.47万只,年均增长12%,出栏8.58万只,年均增长15.9%;生猪存栏8.58万头,年均增长36.1%,出栏8.17万头,年均增长11.9%;大家畜存栏2.42万头(匹)。全县养殖大户增加纯收入达2000余万元。
促进管理规范
实现标准生产
子长县把草畜业列为全县项目建设的重中之重,成立了草畜业开发建设领导小组,专门负责草畜产业建设项目的管理、协调、指导及督促检查。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机构,按照“务实、求实、抓实、落实”的要求积极组织实施。
据县畜牧局局长杨树介绍,为规范管理,促进草畜产业科学化管理、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该县从六个环节入手,确保其规范化、科学化运作。
一是项目管理。对想发展草畜业的农户由本人向所在乡镇政府申请,由乡镇政府和乡镇畜牧站对其饲草饲料来源、自筹资金情况等进行全面初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