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突击检查液态奶“生日”未发现“早产奶”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传来消息,日前市质监局对本市液态奶生产企业进行了突击检查,尚未发现"早产奶"。
  
  国家质检总局去年底就液态奶生产日期标注的有关问题发布公告规定,自今年1月1日起,乳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在液态奶包装的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其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其生产日期应当标注为该产品的灌装日期。日前外地市场上发现了液态牛奶外包装上所标生产日期不符合规定,上海市质监局也对此进行了突击检查。
  
  据青年报消息,近日,市质监局对本市9家液态奶生产企业就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公告精神进行了突击检查,检查表明各企业能通过改变生产安排、按规定调整产品保质期等办法解决标注生产日期的困难,均能按照《公告》的要求在液态奶包装的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其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市质监局表示,将继续加强对液态奶生产企业的监管,杜绝违法标注生产日期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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