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畜牧业发展必须抓实两大工程

   最近,州人民政府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大理州畜牧业发展的决定》,提出了“十一五”期间的畜牧业发展目标。要保证发展目标的实现,针对我州畜牧业还存在着基础设施建设薄弱、防疫体系及保障滞后、产业体系组织化程度不高、资源有效利用率低、饲养管理水平不高、产品加工流通滞后、产业链短等亟待解决的深层次的困难和问题,必须加快推进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由粗放型经营向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经营转变,由数量型增长向质量效益型增长转变,由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转变,必须加大力度突出重点,切实抓好动物防疫、畜产品加工流通两大工程,在一系列扶持政策、尤其是投入方面得到稳定性保障,保证畜牧业在“十一五”期间以至更长一段时期进一步做大做强,保持持续稳定增长。
    一、着力抓好动物防疫工程建设,提高畜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
    1、严格落实动物防疫责任制。健全各级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机构,依法制定防疫计划、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加强人员的培训和行风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强化动物防疫、检疫、疫病监测和监管,落实强制免疫、检疫、消毒、扑杀和防堵等疫病控制措施,有效控制常发疫病,使免疫指标达规定标准以上、疫病死亡率控制在指标以下。
    2、健全和加强动物防疫组织体系,强化动物安全卫生管理,确保畜产品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及农业部贯彻实施意见精神,着力解决多年来基层畜牧兽医站机构不健全、人员经费无保障、防疫措施难落实等问题,切实加强县、乡、村兽医防疫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县市级畜牧科技培训推广机构和县市兽医防疫机构。由县市级按乡镇或区域单独设立畜牧兽医站,归县直接领导管理,接受县级兽医卫生监督机构指导监督;健全和稳定村级防疫队伍,按行政村设立兽医防疫室,每村固定1—2名防疫员,归乡镇兽医站管理,必须承担动物防疫、强制免疫等公益性科技推广任务,由地方财政按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的标准实行定补,根据防疫任务完成情况按年发给。把乡级兽医站全部纳入公益性服务管理的范围,将乡级原承担的经营性服务范围推向村级承担,改原实行的春、秋两季防疫为常年性防疫注射,完全由村防疫员实施。
    3、建立稳定的动物疫病防治投入机制。州、县财政要把动物疫病控制、防疫物质保障和预防用生物制品流转冷链体系等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列入预算重点,切实保证对危害人类健康的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监测防控、病畜禽扑杀等防治和应急处理补助费与工作经费支出。履行兽医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持等公益性职能机构人员经费、日常运转等公用经费要有稳定的财政保障,列入财政预算、逐年下达。
    4、强化质量安全管理,提高畜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开展无公害畜产品认证和产地认定,加强对畜牧业生产投入品的监测,全面推进产地检疫和定点屠宰检疫,确保人民吃上“放心肉、奶、禽蛋”。逐步实行无公害畜产品市场准入制,实现畜产品监控规范化、常规化。建立健全兽医卫生、兽药、饲料管理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辐射滇西和滇西北的动物疫病防治监测控制中心、畜产品安全检测检验监测中心,完善管理手段和机制,为安全生产提供良好保障。
    二、着力抓好畜产品加工流通工程建设,做大做强龙头企业
    1、把推进产业化经营放到重要位置,提高产业化经营水平。从产业化战略高度考虑,由龙头企业统领肉猪、肉鸡、肉牛羊产业发展,推动养殖基地与龙头企业对接,围绕加工出口建立优质畜产品基地。
    2、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上档次上规模的屠宰加工龙头企业。落实国家支持龙头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为龙头企业发展壮大搭建平台、创造良好的条件,按我州招商引资的有关政策予以扶持。
    3、实施畜产品加工外销战略,开拓国内外市场。通过实施牲畜屠宰和销售市场准入等措施,提高畜产品加工的整体水平。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扩大外销、出口创汇。逐步以活畜外销转为加工产品外销。大力扶持流通企业与市场建设,建设牲畜专业市场,扶持畜禽运销大户。
    4、加强新产品的开发,实行深度加工。根据市场需求,以方便熟肉制品作为突破口,不断提高深加工产品的比重,开拓肉食品市场。围绕中心城市发展畜产品加工,提升畜产品的价格比和附加值,提高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县域经济。
[作者单位:大理州畜牧兽医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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