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31个省(区、市)均已启动了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为贯彻国务院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实施工作的通知》(第58号令)的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及时制定公布临时干预措施,截至到1月26日,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已启动了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公布了执行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的品种目录和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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