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全面完成野生动物养殖场退养转产工作

在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推动和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福建省野生动物养殖场退养转产工作全面完成。截至9月29日,全省核查登记的912家以食用为目的野生动物养殖场已全部完成退养转产,其中,需退出养殖的竹鼠、豪猪、果子狸、蛇类养殖场共481家,需补偿资金总额约2.32亿元,已兑付补偿资金约1.56亿元(占67%)。
  省政府6月2日批准印发以食用为目的野生动物养殖场退养转产转岗《实施方案》以来,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迅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出台扶持政策,落实补偿资金,成立工作专班强力推进。对诉求沟通难度大的,当地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队深入一线,与养殖户面对面谈心交流,努力创造条件帮助养殖户解决实际困难。各级林业、财政、扶贫办、公安、宣传、信访等部门会同乡镇、村(居)委会干部入场入户逐一做好群众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和诉求沟通,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圆满达成退养转产及扶持政策协议。福州专员办在重要节点,及时会同省林业局对重点市县开展工作督导。省林业局陈照瑜局长给各设区市党委政府主要致信,商请共同做好这项工作,并派出6个工作指导组赴各地指导开展工作。
  4个月来,各级林业部门共组织3828人,加班加点、废寝忘食投入工作,省、市、县、乡四级林业部门很多干部职工主动放弃节假日赶进度,确保如期完成任务。通过逐户细致深入开展宣传引导和及时落实退养扶持政策,绝大多数养殖户对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表示支持和理解,积极配合做好后续处置工作。全省共科学妥善处置在养野生动物137万只另3万多公斤,没有发生过激事件和负面舆情。国家林草局于9月1-5日派出检查组对我省进行明察暗访,共检查33家养殖场,动物处置和补偿款等与实际相符,档案资料齐全,检查组对我省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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