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振声 孙秉忠 (辽宁饲料工业新技术研究所,辽宁 沈阳 110032)
国民经济的发展,促进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食物结构也自然地由素食为主向乳、肉、蛋等动物性食品转化。为满足市场日益增长的需求,必须推动动物生产的迅速发展。
自40年代中期以来,以抗生素为主体的促生长剂的研究与应用蓬勃兴起。同时对动物性食品的检测手段也日臻完善。于是发现了这些促生长剂在动物性食品中的残留及其对人类健康的危害。消费者为了自身的健康,对无害的绿色食品十分青睐。这是生产、生活发展的自然趋势。本文谨将我所有关的研究与实践披露于下,供大家参考,并请广大读者指正。
1 药物残留的原因
1.1 为预防动物阶段性疾病:对鸡等陆生禽类的雏白痢0~20 日龄),球虫病(现已提前至7~9日龄至6O日龄)、蛔虫病(60日龄后)的所谓雏鸡三大疾病(现主要为球虫病)的预防,而使用有针对性药物。对肉用仔鸡几乎是终生皆用抗球虫药。其中有专用药,如氨丙啉、氯羟吡啶、球痢灵、盐霉素等,也有抗生素,如四环素族、呋喃唑酮等。但无药物残留的不多。
1.2 为促生长和提高饲料效益:属于此类的药物多为抗生素,大部分来自微生物生产的抗生素,也有化学合成的,如磺胺类、有机肿类。抗生素除可治疗许多病原微生物引起的感染性疾病外,有些抗生素还能刺激动物和农作物的生长与生产,因而有保健作用。没有疾病侵扰的动物其生长加速和饲料效率提高是必然的。但无药物残留的抗生素却较少。兽医和饲料厂的技术人员应特别注意。
1.3 为增加动物性食品的色泽,如鸡蛋黄、皮色等,而使用促进色素沉积的阿散酸、洛克沙胂等胂制剂。但阿散酸等同时有促生长的功能。为增强褐色蛋壳的色泽有人使用土霉素药渣是不应该的。
1.4 为缓解应激,对某些动物选用金霉素或土霉素。
1.5 环境污染导致药残的主要是水产品。由于江、河、湖、海被工业废水、农药的污染,使水产品的药残程度日趋严重,有的地域甚至种族灭绝。
1.6 饲养者缺乏控制药残的观念,或对其认识不足,也不设法改善动物的生存条件,而因陋就简,冬冷夏热,通凤不畅;饲料营养失衡;卫生管理放任自流,以致动物健康受损,抗病力下降,各种疾病都可感染。最终只得依靠药物,形成无药即不能饲养的局面。更有甚者竟将用药期内患病的动物急宰销售。
2 药残的危害
2.1 影响动物性食品外销,90年代初因药残而使数量很大的肉用仔鸡退货。我国畜牧业大发展之势在即,何况又将加入WTO。如不能主动消灭药残于生产者之手,最终将阻碍畜牧业的发展,而自绝于生产大门之外。
2.2 对消费者的健康不利,特别是胂制剂在猪(为追求所谓的皮红)、鸡方面的大面积应用,更能增加土壤中的含胂量,直接影响到农业及其产品的可食用价值。进而贻害人、畜的健康。
3 对策
3.1 在任何情况下生产者都应自觉遵守国家对屠前停药期的规定,在停药期内患病急宰的动物不得作食用。
3.2 生产者应请兽医指导,适时应用无屠前停药期的药物,以确保屠前动物的健康。
3.3 改变肉用仔鸡终身用球虫药的方法为阶段适时用药。
3.4 使用天然植物提取药代替抗生素和合成药。l992年在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饲料公司用天然提取药生产肉用仔鸡料数千吨,经辽宁省商检局确认为无药残,顺利出口。
4 建立有效的监督制度
4.l 建立兽医责任制,饲养者聘请兽医负责其疾病防治,入屠前由责任兽医书面证明其用药合理无药残。否则出口鸡屠宰厂应拒绝入屠,定点收购合同自动失效。外贸当然拒绝收购。此法效果很好。
4.2 对饲养者广泛宣传,不论内销,外销都要严格执行部颁停药期的规定。
对停药期的天数兽医和饲养者都应熟知。像卡巴氧,在体重超过34kg的猪不能用药。喹乙醇屠前停药期35d,肉用仔鸡使用时要特别注意。有用喹乙醇治疗禽霍乱的,对产蛋期的鸡、鸭、鹅不宜使用。肉用仔鸡要注意停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