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的部分养殖企业片面追求效益,违反有关饲料法规,滥用抗生素、促生长激素和一些化学合成药,致使畜产品药物残留量过高,从而危及人体安全。饲料工业是涉及多学科、多部门的新兴产业,是直接关系到人民身体健康安全的一个特殊行业,也是与农业发展和农民实现小康生活水平密切相关的重要行业。各地畜牧兽医、饲料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联合起来,堵截源头,让人们吃到更加安全的放心的畜产品。 最近,国务院领导同志多次就加强饲料安全管理工作做出批示,要求加强饲料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饲料监测体系,制定完善饲料标准和检测方法,加大对饲料中使用违禁药品的查处力度,确保饲料安全。 饲料安全问题,因为人们感受不那么直接,便不像对待食品那样高度重视。然而,近年来由饲料安全问题引发的食品安全问题的事件此起彼伏,使许多消费者至今仍心有余悸。例如: 1990年,西班牙发生了因食入含有盐酸克伦特罗的饲养动物肝脏而引起43个家 庭集体中毒。 1998年5月,香港居民因食用内地的供港猪内脏,造成17人中毒,同期广东省 高明市人民医院一星期之内竟发现有7例因喝猪肺汤中毒事件。 1999年5月比利时发生了仅次于英国疯牛病的大灾难--"二恶英”污染鸡肉、蛋、奶事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5亿欧元。事件发生后,比利时的卫生部长和农业部长被迫辞职。 上述事件所指的饲料安全指的是狭义的饲料安全,从广义上讲,饲料全还应包括饲料产品总量供求平衡。饲料产品安全是指安全的饲料产品通过饲养动物转化为人们日常食用的安全食品肉、蛋、奶、鱼和其他畜产品等。如果饲料产品中存在不安全因素,譬如含有毒副作用和违禁物质,必然影响饲养动物的正常健康生长,其残留转移、积蓄,不仅污染环境,不利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而且最终也会影响到人类健康。 我国虽然是第一产粮大国,人均粮食在400公斤左右,但却没有更多的饲料粮从 这个角度上讲,中国的粮食问题实质上是饲料粮问题。因此,饲料总量是否充足, 是直接关系到动物性食品的供应总量和国家粮食安全的长远战略问题。 饲料安全即食品安全的概念在世界范围内已成为共识。食品和饲料在美国是同一概念,适用于同一部法律;丹麦政府为了保证食品安全,制定了饲料生产中禁止使用抗生素的规定;欧盟为了保障食品安全,明令从去年6月开始禁止在饲料中添加4种抗生素;我国政府一直把健全饲料法律法规、禁止在饲料中滥用抗生素、激素等药品作为保证养殖业健康发展、维护人民身体健康的重要措施。 去年5月29日,国务院颁布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使我国饲料安理 工作步入了依法管理的轨道,也对我国的饲料安全工作有了很大的推进。作为畜牧兽医和饲料行政主管部门,农业部结合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贯彻施行,在鼓励研究、创制“糖萜素”、“低聚寡糖”等无污染、无残留的饲料添加剂产品的同时,加强饲料安全管理工作,加大了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中添加违禁药品的查处力度,一是先后下达了1999年和2000年全国“饲料/水”中药物残留的监控计划,力求把住“病从口入”这一关;二是下发了1999年和2000年在全国范围内查处生产含有违禁药品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通知,并对使用违禁药品情况较严重的重点地区进行专项检查;三是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文,要求各地迅速组织查处生产、销售和使用违禁药品的违法行为。目前滥用违禁药品的违法行为已基本得到遏制,饲料产品的安全基本得到了保障。 但是我国饲料安全工作仍然存在着隐忧,一是对滥用抗生素导致细菌耐药性的研究和监测工作还不到位,不利于采取切实措施限制抗生素等药品的使用;二是尚无统一的违禁药品检测方法标准。目前各地违禁药品检测均使用国外或国际标准,由于方法不一致,对比性差,亟需制定国家或行业标准;三是缺少必要的检测仪器。违禁药品在饲料中添加量很小,检测难度大,对检测仪器要求高,而这些仪器又比较昂贵,大多数省级饲料检测机构无力购买。 因此,今后要进一步完善《条例》的配套规章,为饲料依法行政提供法律和技术依据。各地畜牧兽医、饲料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也将联合行动,从违禁药品的源头抓起,进一步加大对使用违禁药品者的处罚力度。继续鼓励研究、创制无污染、无公害、无残留的新型饲料和新型饲料添加剂。 资料来源: